最新村民自治章程范文(精选6篇)

【www.jmzhongda.cn--章程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是组织和协会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程序和规则的规范性文件。这是一项基本规则和制度。法规与规则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村民自治章程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1】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章总则

  *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

  *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权力机构。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每10户选1人。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七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会议的职权:

  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讨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二、讨论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讨论决定乡统筹,村建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及宅基地使用方案。

  四、否决或者修改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接受村委会成员的辞职请求,并作出决定,对在任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村委会成员讨论并决定终止其村委会成员的职务。

  六、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村民委员会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二、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三、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四、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向镇人民**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六、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

  七、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八、协助镇**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双周日下午为学习日,由党支部统一组织。

  二、会议制度。村委会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

  一次总结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分工负责制度,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围绕三年任期目标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定期总结、年终考核。

  四、村务公开制度。凡是需要向村民公开的村务都要公开。主要是上级的政策规定;本村的公共事务;财务收支以及各项上交款的收交管理;优抚政策,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等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议事原则:

  一、坚持依法议事。

  二、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三、坚持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四、坚持自治原则,开展自治活动。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下设生产建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民政保障、社区服务、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六个工作委员会。

  生产建设委员会的职责: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提出经济建设规划,加强村办企业各项工作的管理,抓好农副业生产服务和配套建设,探索农副业规模经营新路子,加强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管理和保护好土地。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管工作,做好法律、法规和农村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

  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发动和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协助**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建立联防队进村护院并制定责任制,搞好联防联治,确保村民人生及财产的安全。

  民政保障委员会职责:做好优抚安置,五保低保,老龄、残联,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

  社区服务委员会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社区服务工作;努力推广先进农村科学技术,积极为农户提供化肥、农药、优良品种及各种信息服务。做好爱心超市、求助热线的服务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各类服务行业中遇到的困难。

  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做好文化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工作。

  第三节村民小组

  第十五条村民小组是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委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六条村民小组长由村民代表担任,由村民小组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必须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与村委会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

  第四节村民

  第十七条村民的权利:

  一、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权利。

  二、有对村干部和村务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年满18周岁的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权利的人除外),有参加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中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享有参与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第十八条村民的义务: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委会分配的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和破坏村民利益的村民作斗争。

  四、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争创文明家庭。

  第五节村干部

  第十九条村干部是全体村民的公仆,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努力为村民造福,村干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发扬**,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工作勤奋,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以身作则,不谋私利,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经济管理

  *节集体经济

  第二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维护集体经济利益。

  第二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设社长一名,具体负责村集体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承担村一、二、三产业服务和协调工作。

  第二节土地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村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耕地,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承包者只有承包权、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建立和完善承包土地依法流转制度,在不改变承包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承包者的承包权、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依法流转。

  第二十三条土地一经承包,除国家征用和发展经济以及公用事业用地外,如果没有新的政策承包期不变。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者之间承包土地适当调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土地承包者有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积极配合集体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增加投入,保护耕地。

  对不精心经营,造成土地抛荒的要予以教育,对教育不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可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的耕地。

  第三节村务公开

  第二十五条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监委会成员有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凡需要向村民公开的村务都要公开,主要包括上级的政策规定、本村的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况、优抚政策、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等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七条村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由村委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理财人员进行**理财。公开的内容力求细而实,不搞“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每次公开都要倾听村民代表、理财人员的意见,能当场答复的即刻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下次村务公开前进行答复。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中大多数村民代表、理财人员认为不完整乃至不正确的方面,要及时整改,以增加村务、财务的透明度。

  第四节一事一议

  第二十八条一事一议可以合理筹集资金,减轻农民负担,防止乱收费。一事一议参加的对象包括本村农业人口、常住非农人口和暂住满一年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一事一议的内容为全村每年经村民代表议定的重大事情以及要群众集体参加兴办的一家一户不能兴办的公益事业,如修

  路、建桥、办电等。

  第三十条一事一议必须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与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所通过的项目可委托村民代表组织实施,所筹资金必须符合上级规定。

  第五节生产服务

  第三十一条生产服务,主要是农业产业化服务,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委员会的作用,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设好农业产业化丰产方,安排好农业产业化生产示范户,推广科学技术。

  (二)健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各项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的服务工作。

  (三)及时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

  第六节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选用**思想好、业务精,坚持原则的人担任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收支两条线,不搞“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的职责:村主办会计要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工作职责,认真审核报表单据、健全帐册、设好科目、记好帐。

  要加强现金管理,及时记好现金日记帐和交镇代管款帐,严格报销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不挪用公款、不私自外借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标准。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财会人员及时教育、处理。

  第七节财产物资管理

  第三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造册、保管制度,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三十五条村民都有保护集体财产、物资的义务,对损毁集体财产、物资的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社会秩序

  *节社会治安

  第三十六条搞好普法教育,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七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严禁侮辱、诽谤、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十八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偷盗,严禁**,不调戏妇女,不看黄色录像。

  第三十九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禁私拆他人邮件。第四十条严格加强用水管理。不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水表用水。注意节约用水,严禁偷水。

  第二节村风民俗

  第四十一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第四十二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铺张浪费。第四十三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第四十四条全面推行殡葬改革,人死后一律火化,将骨灰安置到公墓或者骨灰堂,杜绝装棺重葬,大力提倡科学、文明节俭的生态丧葬新风。

  违反本节规定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取消当年村级给予的各种经济补贴和福利待遇。

  第三节婚姻家庭

  第四十五条全体村民都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社会主义新家庭。

  第四十六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夫妻之间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教育子女,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四十七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的口粮、零用钱和四季被服的供给。

  第四十八条父母、继父母要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

  第四节计划生育

  第四十九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全体村民要认真执行,自觉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第五十条符合《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在生育后的三个月内必须做好避孕节育措施。

  第五十一条严禁弃婴、溺婴,违者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节邻里关系

  第五十二条邻居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相互谦让。村民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邻里发生纠纷,力争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要依靠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于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执行,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村规民约

  1、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党在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人人爱国守法。

  2、坚持村民自治,全面实行**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村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办好村民法制学校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实行依法治村。

  4、以农村市场经济为导向,种好责任田,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和家庭副业,支持集体经济建设,积极完成国家规定的税费,齐心协力奔小康。

  5、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种植产量,积极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

  6、严格土地管理,不私自出租、出卖和挖土抛荒,不违章占地建房,合理利用、保护耕地,加强环境保护,保持生态平衡。农户承包土地采用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村同意;采用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村备案。

  7、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杜绝无计划生育和非婚生育。

  8、讲精神文明,遵守社会公德,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尊老爱幼,赡养老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开展好“六爱四评”、“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创建评比活动。

  9、维护社会治安,不打架斗殴,不辱骂、诽谤他人,不扰乱乱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建设平安村。

  10、讲科学、讲文明,树立文明新风,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小办。严禁**,反对封建迷信,严禁土葬,严禁装棺重葬,严禁不文明送葬行为。

  11、爱护集体财产,爱护公益设施,维护和珍惜本村的荣誉。

  12、清洁河道、清洁渠道、清洁家园、清洁生产,保护集体绿化带,搞好家前屋后绿化,美化环境,讲究卫生。

  以上村规民约由村委会监督实施,模范执行以上规定的村民将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或教育制止、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2】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章总则

  *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选举、**决策、**管理、**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内容。主要是:①**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

  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

  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

  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

  第十三条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可以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发现为**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XX元;

  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

  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第二十八条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十九条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九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镇人民**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三条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必须倒入分布在全村的**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和建筑**。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村财务工作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财务工作接受市、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村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十七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再经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应及时纠正,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九条实行**理财制度。村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本村财务管理情况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村**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篇3】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权利,推进我村**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民

  第三条凡*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

  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职责:

  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四、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五、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六、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

  七、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剥夺**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应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依村民会议授权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出席村民代表会议会前应充分征求所在村民小组村民的意见、建议。

  村民委员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本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妇女参加,其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成员接受村民会议的评议。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依照宪法和法律,在村党支部的支持和保障下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权利;

  二、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四、向上级人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五、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尊重和保障村民合法权利和权益;

  六、管理村级土地和公共财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权利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对刑释改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

  八、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维护民族团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应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对治保会作出的治安部署如巡逻防控等,村民要大力支持。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第二十四条村干部应自觉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抓好经济文化、公益事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生产安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等工作。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财务理财小组

  第二十五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

  三、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投诉,调查村民反映的问题,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

  四、应督促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询问。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第二十七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罢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与本届村委会相同。

  第二十九条成立**理财小组,其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与本届村委会相同,其职责是对村财务及村级企业的收支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审核。

  第三十条村务财务公开,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财务理财小组负责,每季度上墙公布一次。

  村务处理程序

  第三十一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凡提交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应向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应及时公布结果;凡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应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开发和发包、村办企业成立或改制,必须经村民会议通过。村民小组的公共财产处分和土地的发包、转包、宅基地的划定,应经本小组村民会议决定。

  第三十四条村级公益事业,由村民会议一事一议,凡通过的,村民应支持和参与。

  第三十五条对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计、出纳实行任期、离任审计,审计工作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全村村民应自觉遵守本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诚实信用,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共同建设一个社会安定、村民和睦、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篇4】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章总则

  *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乡人民**的领导,积极完成乡**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职责:(1)讨论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办法。(2)讨论决定村政规则,建设各项福利事业、公益事业。(3)听取审议本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4)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多数意见,对贪污、受贿、作风不**、群众意见大和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撤换。(5)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汇报。

  第三章社会秩序综合管理

  第十六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学雷锋、学先进、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七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加强夜间巡逻,加强值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第十九条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遵纪守法合同书。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水利、电力、生产、交通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立即修复,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用电按用电管理规定执行,按时交纳电费。临时用电须经电站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偷电处理,私自接电者加倍收款,后果自负。

  第二十二条对阻碍扰乱村干部正常工作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保持道路整洁、畅通,禁止在道路边堆放杂物,临时堆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二十六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七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做到人人敬老、爱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第二十八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四有”新人,反对低级趣味,提供全民健身,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活动。

  第二十九条遵守社会公德,互尊互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在排水、走道、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因纠纷打架伤人要包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严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村民处理婚姻问题,要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二条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平等。

  第三十三条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义务,不遗弃婴儿,不虐待残儿和继子女养子女。

  第三十四条禁止非法同居,不听劝阻者,按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发扬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认真履行赡养协议条款,赡养老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老人。

  第三十六条凡不赡养老人经教育不改者,由村委会责令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性质恶劣的交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凡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必须遵守兵役法,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履行应尽义务。对不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服兵役者按照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民兵、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积极为部队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做好事。

  第三十九条每个村民不准有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行为,否则严加处理。

  第四章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第四十一条按乡**的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搞建筑者,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五章经济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五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经营决策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

  第四十三条明确由村主任负责财务,5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专项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计划安排,分别核算,先提后用,专款专用。要做到以下几条:

  1、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2、福利基金用于村民福利事业;

  3、生产储备用于军烈家属的补贴及村民的公共事业;

  4、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村文化教育事业,培训费等。

  第六章林木管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盗伐林木,需要采伐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批准后,并发给采伐证方可采伐。

  第四十六条如发现盗伐、损坏树木者,按盗伐量3-5倍赔偿,并令其补栽3-5倍的树苗。损坏幼树的每株按10元赔偿。

  第四十七条因火造成烧毁树木的当事人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烧毁树木的3-5倍补栽。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未成成人因玩火造成火灾由监护人负责并按以上条款处理。

  第七章教育工作

  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必须报名入学,并不得中途退学。

  第八章评选先进

  第五十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条件:

  1、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3、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自觉抵制六害,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4、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乡邻团结,不惹事生非,不搞歪门邪道。

  5、努力学习文化,掌握科学技术,勤劳致富。

  第五十一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办法:

  1、由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联合评选,报村委会审核,上报到乡综治办批准。

  2、评比时间每年年底。

  第五十二条建立档案,把每年的评选结果记入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相抵触,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上诉。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5】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条根据《宪法》和有关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村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党员和干部代表要带头执章,起模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其它村级组织分工负责,共同抓好本章程的落实。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4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妇女成员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言行上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有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精神,善于开辟致富门路,能带头并积极带领群众致富。(3)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愿意为村民服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4)能团结带领村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掌握农村政策法规,有较高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5)自律意识强,作风**,廉洁奉公,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

  (6)新进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第六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本人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且处理未满5年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嫖*

  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拘留未满3年的;三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并经龙海市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四是受开除党籍处分、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五是担任村“两委”成员期间连续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或长期外出不在村里工作和生活的;六是道德品质差,不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生活作风不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列为候选人,属于以上“六不能”的人员,当选无效。

  第七条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未满4年的(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二是近3个年度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或两次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现任村干部;三是任期内被镇党委停职、免职处理的或被依法罢免的村“两委”成员;四是近3年内本村各项工作综合考评有两年度在本镇排名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五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发展党员的;六是任期内履行纪律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严重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的;七是离任审计中发现以权谋私、存在经济问题的;八是拖欠或拒交村集体承包款1年以上;九是存在“两违”现象拒不整改,侵占集体土地、集体资源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十是子女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处理未满3年的。

  第八条村换届选举期间要做到“八不准”:一是不准向选民赠送现金、购物卡、实物等进行拉票;二是不准进行与选举有关的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消费活动;三是不准以慰问、帮扶、优惠等名义变

  相赠送财物或公开施以小恩小惠进行拉票;四是不准以交保证金、赞助费、过度承诺、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为村民缴交医保社保等好处进行拉票;五是不准以分发村组集体资产或承诺不切实际的事项进行拉票;六是不准在当选后向群众普遍发放各种财物或举办各种宴请、庆祝活动;七是不准以造谣声势、张贴字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诬陷候选人;八是不准以非法组织、宗族势力等形式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职务: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村委会工作,不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二是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多生的;三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决策不**,严重损害村集体经济或村民利益的;四是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村民反映强烈的;五是侵吞村集体资金拒不退还或擅自外借村集体资金无法收回的。

  第十条村集体财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将村集体会计业务委托镇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统一管理会计资料。

  第十一条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制度行为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纠正。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财务原始凭证,镇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结算与入账。

  第十二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村民对公布的财务内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村委会提出意见,也可以通过村

  务监督委员会要求村委会作出解答。对有违反财务制度的,村民有权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并有权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每年村委会应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可涉及农、林、水、教育、道路、环卫等方面,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办好村卫生所,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医疗保险。做好优抚、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关心支持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

  第十五条为确保本村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共事业投入,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按《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筹资筹劳。程序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表决签字后形成筹资筹劳方案,报镇镇**初审,再报上级**负责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第十六条宅基地和土地使用规定。1、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2、村民应按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凡未经批准私自建筑、搭盖者,一律按“两违”处理。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护村队,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调解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报告治安调解情况及信息,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

  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邮电、电视、生产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

  第二十条外来流动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报告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处罚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换届选举期间,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统一收归镇民政办代管,并于选举后十日内做好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村章程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6】最新村民自治章程

  *章总则

  *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节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镇人民**的领导,积极完成镇**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职责:(1)讨论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办法。(2)讨论决定村政规则,建设各项福利事业、公益事业。(3)听取审议本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4)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多数意见,对贪污、受贿、作风不**、群众意见大和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撤换。(5)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汇报。

  第三章社会秩序综合管理

  *节社会治安

  第十六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学雷锋、学先进、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七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加强夜间巡逻,加强值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第十九条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遵纪守法合同书。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水利、电力、生产、交通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立即修复,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用电按用电管理规定执行,按时交纳电费。临时用电须经电站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偷电处理,私自接电者加倍收款,后果自负。

  第二十二条对阻碍扰乱村干部正常工作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节综合整治

  第二十五条保持道路整洁、畅通,禁止在道路边堆放杂物,临时堆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二十六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七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做到人人敬老、爱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第二十八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四有”新人,反对低级趣味,提供全民健身,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活动。

  第三节邻里关系

  第二十九条遵守社会公德,互尊互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在排水、走道、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因纠纷打架伤人要包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严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第四节婚姻家庭

  第三十一条村民处理婚姻问题,要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二条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平等。

  第三十三条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义务,不遗弃婴儿,不虐待残儿和继子女养子女。

  第三十四条禁止非法同居,不听劝阻者,按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发扬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认真履行赡养协议条款,赡养老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老人。

  第三十六条凡不赡养老人经教育不改者,由村委会责令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性质恶劣的交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节依法服兵役

  第三十七条凡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必须遵守兵役法,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履行应尽义务。对不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服兵役者按照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民兵、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积极为部队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做好事。

  第三十九条每个村民不准有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行为,否则严加处理。第四章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第四十一条按集镇的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搞建筑者,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五章经济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五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经营决策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

  第四十三条明确由村主任负责财务,5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专项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计划安排,分别核算,先提后用,专款专用。要做到以下几条:

  1、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2、福利基金用于村民福利事业;

  3、生产储备用于烈军属的补贴及村民的公共事业;

  4、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村文化教育事业,培训费等。

  第六章林木管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盗伐林木,需要采伐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批准后,并发给采伐证方可采伐。

  第四十六条如发现盗伐、损坏树木者,按盗伐量3—5倍赔偿,并令其补栽3—5倍的树苗。损坏幼树的每株按10元赔偿。

  第四十七条因火造成烧毁树木的当事人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烧毁树木的3—5倍补栽。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未成成人因玩火造成火灾由监护人负责并按以上条款处理。

     第七章教育工作

  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必须报名入学,并不得中途退.

  第八章评选先进

  第五十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条件:

  1、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3、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自觉抵制六害,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4、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乡邻团结,不惹是生非,不搞歪门邪道。

  5、努力学习文化,掌握科学技术,勤劳致富。

  第五十一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办法:

  1、由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联合评选,报村委会审核,上报到镇综治办批准

  2、评比时间每年年底。

  第五十二条建立档案,把每年的评选结果记入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相抵触,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上诉。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jmzhongda.cn/qiyewenhua/392382.html

  • 相关内容
  • 04-15 【物质不灭定律】物质部培训工作报告

    物质部培训工作报告范文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来这个项目已经半年多了,虽然先后在合肥和深圳做过两个项目,有过一些经验,但在这个项目领导给了我更重要的工作和更重的担子,在感谢领导信任的同时,我也感觉肩上的担[db:cate]

  • 04-15 【同心共筑中国梦 争先进位谋出彩】同心共筑中国梦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db:cate]

  • 04-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xxxx年的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xxxx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db:cate]

  • 04-15 市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市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xx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市政府法制办部署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开展“行政程序推[db:cate]

  • 04-15 支部换届工作报告_乡镇政府换届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XX年以来,本届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依法监[db:cate]

  • 热门专题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 Copyright @ www.jmzhongda.cn 范文文库网-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 All Rights Reserved
  • 免责声明:范文文库网-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并不带表本站观点!若侵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