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处分决定上的讲话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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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就是说话声明谈话,或演讲和流行作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宣布处分决定上的讲话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 宣布处分决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一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读并通过了对同志的党纪处分决定,我深感痛心和警醒:我们的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同志,要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要求。

  我们完全接受和拥护县纪委监察组给予同志的处分决定。本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进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党员干部违纪必查、及时教育、严管厚爱的鲜明态度和立场。同时,也暴露出我们自身在加强党风党纪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天的支部大会,就是要警示每一位党员同志要从同志的错误中举一反三、自我检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也希望并相信同志能够知错就改、放下包袱,知耻后勇、奋力追赶,不辜负组织的关心和培养,希望全体党员同志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帮助同志真诚改正错误、继续做好工作。

  在此,我代表蓉城教育党总支表态:我们将以此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防微杜渐、慎独修身,坚决筑牢党风党纪防线。一要强化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和单位里立足,没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是不行的,我们要把学习当做一种**责任,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来对待,孜孜以求,学而不怠。没有学习,何谈素质!我们尤其要学法知法、遵章守纪,时时刻刻心存敬畏之心!二要加强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保持高度的党性修养和**觉悟,是一个人成熟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检验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我们要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员的先进性,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我们务必要严管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人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去非分之想,常思散漫之忧。每一位党员同志要务必珍惜个人和集体的荣誉,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以习总书记“四有教师”的标准和合格党员的要求,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广泛尊重,坚决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谢谢大家

第二篇: 宣布处分决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我校“以案促改”工作。今年按照教体局和中心校统一安排,我校认真进行“以案促改”工作。今天我们通过张某贵案例,来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以案促改”工作。

  “以案促改”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有**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

  *,开展“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定要求。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向要求。***总书记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落实标本兼治要求的有效办法。通过深入分析案发缘故原由,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从讲**的高度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努力形成警示教育,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生长。

  第二,开展“以案促改”,是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精神保障。***总书记强调,形成风清气正的**生态,是锻造优良党风作风、确保改革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精神保障。近年来发生在教体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充实地阐明了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认真汲取深刻教训。我们必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保证方向不偏、干劲不减、风清气正。我们必须以钉子精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任务落实,加大预防治本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把“以案促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革新生长的动力。

  二、突出重点,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推动“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对教体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查找思想上、制度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向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品德防地失守开始的。张某贵违纪违法案件,就是党员干部思想滑坡、信念动摇,导致精神“缺钙”、底线失守,最后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典范案例,究其原因,最基础的是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我们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境界,自觉砥砺“永不动摇信仰”的意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拒腐防变头脑基石。要加强党性锤炼,站稳师生立场,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师生幸福而勤奋工作,经常反思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正确对待和利用手中的权利,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免疫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做到不移其志、不迷其心、不忘其本。要加强道德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文明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情趣,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践行慎独慎微慎初慎欲,自觉端正“三观”、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从骨子里抵制陈规陋习和低俗、媚俗文化,服从做人办事的底线,确保操守始终高洁。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四有”教师队伍。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资源。***总书记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明确要求,为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总书记深刻指出,教师是人类魂魄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期间重任。我们要认真学习了解,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要加强常态抓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标准,以更高的师德标准、更严的师德规定,全面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要完善监督体系,努力构建起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失范举报平台,发现并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突出问题。

  希望通过这次学习,大家能够自查自纠,反省自身,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以身作则,要做到廉洁自律,要在校园里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的工作姿态、扎实的工作从而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第三篇: 宣布处分决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党组织给我这次机会和同志们分享我的学习体会。2005年,我光荣的成为了中国***的一员,对我而言,党员这个称号,由最初的荣誉逐渐变成了责任,我衷心感谢党组织对我的培养。通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更加深切的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现在请允许我将我的学习体会与同志们分享。

  通过学习《中国***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感受

  到了两个字,一个是“严”,一个是“新”。修订后的条例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严”,新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党纪严于国法,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从本条可以看出,不仅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党纪追究,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也要受到追究。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我国刑法*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党员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接受党纪处分。因此,请同志们一定注意交通安全,这不仅是对自己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还有,条例*百二十八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

  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这条加强了群众对党员的监督,给党员上了“紧箍咒”,以后会更少的出现“我是局长我怕谁”、“我是团长我怕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也要求全体党员提高个人素质,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言行。

  第二个是“新”,我们不难看出新条例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与时俱进,将十八大以来党严明**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如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就将新的传播形式纳入到党员监管范畴,比如微博、微信,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自觉抵制通过微博、微信传播的不良信息,还应积极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社会正气。还有第九十六条至一百零二条分别规定了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楼堂馆所违规;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举办节会等应受到的党纪处分,这是对八项规定的制度化,将八项规定上升为党的纪律,这就要求执行八项规定只能更严格,不能松懈。还有*百一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具体体现,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转变观念,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

  相信随着新准则、条例的实施,我们党的纪律将更上一个台阶,党的风气将更加正派,我们党将带领全国人民取得更大的胜利。我的体会分享完了,谢谢大家。

本文来源:https://www.jmzhongda.cn/yanjianggao/399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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