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扫黑除恶应知应会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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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

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优势;

  2.坚持人**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基本方针: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 威胁**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利益的黑恶势力;

12.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 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 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 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
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款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四、“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

十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的“六个围绕”是指什么?   围绕**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六、“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十七、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原文)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二十一、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批示 2017年以来,***总书记先后4次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主要批示有:
*次:2017年6月,***总书记在国家信访局材料上作出重要指示:"群众来信反映的"村霸"现象值得关注,***执政的人民天下决不允许"南霸天、北霸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农村稳则天下安,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以彰显法治权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完善乡村制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第二次:2017年11月8日,***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指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绳"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第三次:***总书记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摘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第四次:***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摘录:"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郭声琨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 1、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郭声琨在2018年1月23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2、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

(郭声琨在2018年5月23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时强调) 3、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督导压实**责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郭声琨在2018年6月24日出席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 4、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督导试点经验,充分用好督导成果,做到**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郭声琨在2018年8月21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时强调) 5、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郭声琨在10月16日至17日,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 李纪恒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批示 1、李纪恒要求,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准重点、迅速出击,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涉黑组织及其“保护伞”,出重拳、下重手,综合施策、治根治本,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2018年2月8日,李纪恒对全区政法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 2、李纪恒强调,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深挖彻查“保护伞”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建强基层组织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6月15日晚,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 3、李纪恒指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政法战线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有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李纪恒强调,要深入聚焦打击重点,完善斗争措施,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要坚决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保护伞”。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好专项斗争成效。要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李纪恒要求,各级党委和**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各级政法机关要健全协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落实好各自任务,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落到实处。(2018年11月8日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中央召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 1.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郭声琨: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2018年2月23日,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 赵克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2018年5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郭声琨: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4.2018年6月4日至5日,在陕西省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调研 陈一新:要掀起新一波扫黑除恶强大攻势,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5.2018年6月21日, 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召开 陈一新:以“三个更强”提高**站位,推动解决“五大问题”,着力提高“四个力”,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6.2018年6月24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开班 郭声琨: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把查处“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紧密衔接。

陈一新: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促进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

7.2018年8月16日,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陈一新:着力破解地方扫黑除恶“十大问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8.2018年8月2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郭声琨:要把打“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更大战果。

9.2018年8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 赵克志: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对于黑恶势力“保护伞”,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注:**中央**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
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 2018年1月11日**中央 ***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①、明确了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②、明确了十类黑恶势力犯罪) 2018年1月22日郭声琨在中央政法会议上讲话强调:以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017年11月8日,***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3日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启。

2018年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政法委书记李佳作了讲话。(指出在收到**中央、***通知后,李纪恒书记*时间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务必抓好通知精神的落实”) 2018年1月31日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宝山主持召开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 2018年2月23日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理主持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2018年6月20日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

2018年7月23日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市委书记常志刚等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

2018年7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8年 9月30日市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务实培训会。

2018年9月29日自治区扫黑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调度会。

2018年10月16-17在武汉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2018年10月22日巴彦淖尔市扫黑办召开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调度会。

2018年1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李纪恒、布小林、罗永刚分别作了讲话。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2018年10月16日-17日武汉会议) 一、专项斗争开展9个月来战绩显著 实践证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契合了新时代新要求,顺应了民心民意,彰显了法治权威,已展现出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只要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就一定能够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1月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了强大攻势。主要做法是“八个坚持”:
——坚持高位推动,动员部署迅速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责任,亲自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带动形成了全党齐动员、上下齐动手的良好局面。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通过主动履职、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合力。

——坚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持续深入。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出重拳、下重手,打掉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迅速形成了强大震慑。

——坚持除恶务尽,深挖彻查取得突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两个结合”要求,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探索了纪检公安“双专班”侦办、“一案三查”、“联点包案”、“一制度两台账”、“两纳入一优先”等经验做法,保障了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频共振。

——坚持延伸打击,治安整治成效明显。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专项斗争为契机,着力整治黄赌毒、传销、**、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今年1至8月,全国持枪案件、爆炸案件大幅下降。

——坚持综合治理,行业监管稳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排查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线索,调整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农村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功能,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着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推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督导考核扎实有效。中央*轮10个督导组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帮助地方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解决问题、提升能力,较好完成了督导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也普遍组织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

——坚持依靠群众,宣传发动有声有色。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通过专题宣传展、融媒体宣传、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曝光等办法,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浓厚氛围。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创新群众动员方法,全面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举报保密等机制,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

总的看,经过9个月不懈努力,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势头良好,取得了五个方面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高压态势不断巩固。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各类违法犯罪发案率再创新低,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公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群众热情不断高涨。人民群众从累累战果中看到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对扫黑除恶信心满满,自觉投身专项斗争。

——社会风气不断好转。通过扫黑除恶、深挖彻查,进一步清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净化了党风政风,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通过开展专项斗争、整治突出问题,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法活动大幅减少,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

二、新阶段,专项斗争肩负新使命面临新形势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这也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

——从时代背景看,伟大历史进程赋予专项斗争新使命。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明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对于进一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且对于推进伟大历史进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深远战略意义。只有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全新的**要求和时代内涵,以更强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才能无愧于新时代。

——从人民期待看,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对专项斗争提出新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不仅要求现实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得到有效保护,而且期待更长远的安全预期,期待更幸福的生活环境,期待更公平的发展机会。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格格不入。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对专项斗争真心拥护。只有深入开展好专项斗争,扫除黑恶势力、铲除滋生土壤,才能让老百姓安居、安业、安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从法治进程看,全面依法治国对专项斗争提出新标准。今年8月24日,***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次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也对专项斗争提出了更高的法治标准。专项斗争既是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执法司法水平的法律战。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进入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涉黑涉恶案件越来越多,对我们精准运用法律武器能力的考验更加直接。只有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把握、统一法律适用的前提下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从历史规律看,黑恶势力屡打不绝的难题对专项斗争提出新挑战。只有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一手抓常态长效打击机制建设、一手抓源头治理机制建设,才能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从现实斗争看,存在的短板对专项斗争提出新课题。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打击的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三、新部署,推动专项斗争实现“十个新突破” 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结合,坚持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就。

1、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要以更高的**自觉推进专项斗争,从**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

——要以更强的**担当推进专项斗争,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为民惠民。

——要以更大的**责任推进专项斗争,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责任,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带头研究具体工作,加强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切实形成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2、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要优化部署,自觉根据专项斗争形势发展,研究制定好阶段性的“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开展一轮又一轮治理,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要深化打击,切实做好“啃硬骨头”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要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通过创新完善侦查手段,采取依法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务必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固化机制,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3、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要增强发现问题的功力,敏锐感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表现,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

——要提高分类施策的能力,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新情况较多、工作起色不大的地区和领域,分类别制定新战法、作出新部署,提出符合实际、切合犯罪特点的管用招数,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传销、**等违法犯罪问题。

——要形成综合打击的合力,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4、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要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决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线索。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要完善联点包案机制,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要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对政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5、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要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的地方,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来。

——要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防止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要健全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政策导向,激励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斗争。要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实际,加强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同时,要坚决维护扫黑除恶干警的正当权益,努力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6、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要强化办案力量整合,组建起诉、审判专业团队,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已经下达的公安机关打黑专业队专项编制、人员,为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供专业化支撑。

——要强化重大案件办理,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组建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库,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案指导和案件评查工作。

——要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数据库、分析模型,将违法犯罪案件信息、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重点行业领域管理信息等进行碰撞比对,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引领精准打击。

7、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中央政法单位要研究出台更加明确细化、操作性强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因地制宜地出台地方性指导意见。

——要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由全国扫黑办牵头,以已经查处的新类型涉黑涉恶案例为重点,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分批推出指导性案例,为基层依法精准办案提供参考。

——要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8、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要深化行业日常监管,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日常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要深化基层组织建设,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借鉴一些地方“一案一整改”的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基层治理,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对已经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要组织开展“回头看”。

9、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要深入总结中央*轮督导的经验做法,完善督导工作规范化、模块化样本,为后续督导工作提供借鉴,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

——要建立督导问题整改机制。被督导地区要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推动扎实整改、逐一销账,真正把督导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对一些问题反复的重点地区,要适时开展督导“回头看”,巩固好督导成果。

——要建立督导专员制度。要聘请一批**坚定、敢于碰硬、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扫黑除恶督导专员,与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相结合,开展专项督导、机动督导。

10、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要大力表彰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讴歌扫黑除恶干警的艰辛付出、流血牺牲,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

——要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要大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以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探索让群众来评价专项斗争成效的措施方法,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2018年11月8日) 2018年11月8日,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布小林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罗永纲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对内蒙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有关领导同志,自治区法检两长出席会议。组织部、纪委监委、司法厅、检察院、法院、公安厅作了交流发言。

李纪恒指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政法战线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有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李纪恒强调,要深入聚焦打击重点,完善斗争措施,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要坚决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保护伞”。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好专项斗争成效。要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李纪恒要求,各级党委和**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各级政法机关要健全协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落实好各自任务,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布小林强调,要提高**站位,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大**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加强督导,压实责任,以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和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把专项斗争不断推向纵深。要坚持打早打小、标本兼治、除恶务尽,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专项斗争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制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罗永纲强调,要紧扣中央政法委实现“十个新突破”的部署要求,全面承担起扫黑除恶**责任,切实发挥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会同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深挖彻查“保护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切实打好人民战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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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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